特别提示:
一、居间人并非我公司工作人员或关联机构,不纳入劳动人事编制,仅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居间人与我公司签署居间协议,为客户提供与我公司订立和记客服电话经纪合同的机会或者中介服务,我公司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二、居间人无权代表我公司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
三、居间人不得代理客户办理和记客服电话经纪合同签订和注销、交易指令下达、资金调拨、交易结算单确认、查询等事宜。
四、居间人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或者向客户做获利保证、非法咨询,诱导客户进行交易。
五、居间人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居间人不得以我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网点、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交易设施或交易软件,不得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七、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和记客服电话配资。
八、居间人不得利用居间活动从事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九、居间人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
十、除我公司统一对外提供的和记客服电话类研发报告及有关信息外,居间人向客户阐述的与和记客服电话交易相关的行情分析及建议均代表其个人观点。